高院裁定威院要向斷錯症的科大生賠償137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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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1-11 22:1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1-11 22:14
一名廿一歲科大學生,指出生時威爾斯醫院斷錯症,令他進行無必要的心臟開孔手術,導致後遺症,經常胸痛氣喘,早前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索償八百萬。高院法官裁定,醫院要向當事人賠償一百三十七萬元。原訴人馮俊文,九零年在威院以剖腹方式出生,醫生及後診斷他患上大血管轉位,出生第三日就接受心臟開孔手術;但數月後,院方承認事主沒有患病,手術並無必要。法官表示,醫院未有原訴人因胸痛覆診的紀錄,認為原訴人誇大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