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,討論新政府總部遊行及集會安排,包括人權監察及民陣等多個團體都批評,警方的遊行安排及態度,阻礙市民表達訴求。團體指,警方常以不想影響交通為理由,建議的遊行路線大部分經海旁,亦不願意開放行車路,遊行人士未能在鬧市充分展示訴求,而警方要求遊行人士上天橋,亦不便傷殘人士及長者;代表亦批評,示威區的位置太小,與及未能近距離接觸官員。保安局及警方就強調,尊重市民集會權利,絕對無意以任何手段阻礙集會遊利,並盡力提供協助,但亦必須維持公眾安全,及盡量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,而警方建議的十四條遊行路線只作參考,會與主辦單位協調溝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