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罪行名冊查詢機制下月一日起推行,從事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有關工作,應徵時僱主可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紀錄查核,但準僱員須出於自願,並帶同僱主證明,向警務處申請,費用一百一十五元,由準僱員負擔。結果會上載至自動電話查詢系統,供僱主及僱員查詢,有效期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