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協指可推行教育工作者註冊制度申報性罪行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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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1-14 22:2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1-14 22:20
政府下月一日推出性罪行查核計劃,從事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有關工作,包括教師、社工、校巴司機及義工等,應徵時僱主可以要求準僱員,自願進行性罪行紀錄查核,證明是否曾經干犯性罪行。保安局副局長長黎棟國說,為確保新機制順利運作,暫時只是讓機構及企業使用,半年後檢討計劃,包括研究開放讓其他人查詢,亦會考慮將露體及偷窺罪納入名冊,長遠會立法強制推行計劃。護苗基金歡迎機制,但認為會有僱主怕麻煩而不查核僱員。家長協進會會務顧問陳小雲對於家長未能查詢名冊感到遺憾,又指露體及偷拍對小孩影響深遠,促請當局加快檢討程序。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,查核計劃可保障學童,他指,長遠要推行教育工作者註冊制度,透過申報機制,定期更新資料,減省覆核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