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討論民政事務局,以平均每年開支約二百二十八萬,開設多一個三年制首長級職位,負責規管物業管理。民主黨甘乃威指,民政事務總署已有負責大廈管理的助理署長,質疑新設職位的需要。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指,新設官員需負責規管物業管理立法及日後發牌工作,另外亦需檢討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,工作繁重,現有官員未能兼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