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今年頭九個月,收到二十九宗投訴補習社的個案,其中十宗涉及補習社的銷售手法。包括一宗在零八年,學生報讀一個中文補習班,後來更換導師,學生要求退款不果;另一宗是學生中途停止補習,但三個月後仍被追討補習費。在消委會介入後,學生獲退款及不用繳交被追討的費用。

消委會認為,補習社為爭取學生,宣傳方法五花八門,提醒消費者要格外留神,報讀前要多作比較,同要留意補習社的規則及收費方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