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推出措施縮短處理物業轉易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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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07 15: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07 15:56
2012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指,在香港進行物業註冊需時36日,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,直接由政府部門負責的程序,包括查冊、買賣協議註冊、繳交印花稅及註冊轉讓契,需時約四日,至於物業註冊餘下所需的時間,是律師處理物業轉易時涉及的程序。林鄭月娥表示,土地註冊處去年八月推出新查冊系統,將網上查冊的時間延長至每日二十小時,並會在明年初推出加強版電子註冊表格,有助縮短處理物業轉易所需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