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員倡設冷靜期保障層壓式計劃受害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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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07 18: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07 18:36
立法會就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草案,進行二讀。民主黨李華明指,部分層壓式計劃受害者,退回貨物時受到阻撓,以致合約過期後仍不能退款,要求當局盡快修訂商品說明條例,禁止商人用威嚇手段強迫購物、設立冷靜期等,以更全面保障消費者。自由黨方剛指,市民不了解層壓式計劃和直銷行業的分別,建議當局應加強宣傳,避免求職者誤墮陷阱。政府提出的草案,為層壓式計劃訂立更清晰的定義,又訂明誘使他人加入層壓式計劃的人亦要負上刑責,並將最高罰則由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,提高至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