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六十一歲男子,在山頂普樂道一個停車場,倒車撞倒兩名男子,造成一死一傷,他原本被警方落案控告一項謀殺罪,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警方根據律政司初步意見,改控被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。他獲准保釋,明年二月六日再提堂。警方表示,重案組將繼續循所有方向調查,完成後呈交律政司,尋求最終法律意見,不排除會有其他控罪。事發在上月廿六日,一架私家車倒車時撞倒兩人,其中一名四十五歲男子送院後不治,另一名廿四歲男子重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