譚志源否認現時才收緊選民登記是後知後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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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13 16:1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13 16:14
政府建議明年一月開始,在選民登記引入住址證明,所有新登記或更改住址資料的選民,都需提供住址證明,選舉事務處亦會加強抽查,要求已登記選民提供住址證明確認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,否認當局後知後覺,強調只是按社會變化及關注,調整政策的平衡點,以前較著重投票權,現時傾向加強保障選舉的公平公正。譚志源說會寬鬆處理住址證明,包括戶主書面聲明或誓章,相信新措施只會影響政黨街頭的選民登記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