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建議若小販三個月內六次違規,包括在准許範圍以外經營、留貨過夜或檔位過高等,食環署會考慮取消牌照;若涉及分租攤檔或非法駁電等嚴重違規,就即時吊銷牌照。持牌人不滿,可於兩星期內提出上訴。食環署表示,去年有約七千宗小販檢控個案,當中近三成遭檢控四次或以上,反映單靠罰款阻嚇力不足。新方案會諮詢販商及團體,為期兩個月。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,排擋有存在價值,政府無打算取締,而是要優化,令他們有秩序地販賣。政府不是要求全港排檔都要實行「朝行晚拆」,他同意留架不留貨的做法,可以減低火警風險,當局會跟區議會和商販討論不同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