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警會在2010至2011年度,審核及通過三千九百多宗投訴警察個案的調查結果,涉及七千一百多項指控,按年上升一成。佔最多的是疏忽職守,有三千二百多項,而二千六百多項涉及行為不當或態度欠佳,五百多項涉及毆打,這三項指控佔總數八成九。獲通過的指控中,有一百三十項被列為證明屬實。監警會副主席李國麟在立法會說,監警會共進行近二千次觀察,按年增加約百分之六,亦會見了六人,澄清調查報告內容。李國麟說,由於投訴警察個案眾多,監警會和警方在年內組成小組,研究更有效處理投訴。監警會亦會加強力度,找出警隊常規或工作程序中,可能引致的缺失,希望減少投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