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,職業司機在路面駕駛時,受道路安全條例規管,如司機執行僱主指派的非駕駛工作、發生工傷或患上職業病,僱主仍要負上補償責任,強調職安條例,沒有歧視職業司機,他又說,職安局正就本港職安健情況進行調查,局方亦會檢討職安條例,並參考外國經驗,明年稍後會提出改善職安健保障的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