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金局研究容許患危疾供款人,提早取用強積金,及讓供款人分階段提取強積金,今日起諮詢公眾,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。諮詢範圍包括,危疾患者的定義是剩餘多少壽命、如何證明,及是否需要訂明提取金額上限等。積金局計劃明年第二季修訂建議,第三季提交政府。積金局表示,危疾患者未必需要保留強積金作退休保障,但不會考慮容許失業、有置業或教育等問題的供款人,以提早取用強積金去解決有關問題,認為並不切實可行。至於靈活提取強積金的建議,可令金融服務業開發更多退休入息產品,增加競爭,令收費維持合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