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,討論法律改革委員會的職能。律政司司長兼法改會主席黃仁龍表示, 有意見認為政策局和政府部門,無積極回應法改會報告書,延誤考慮和實施他們提出的建議。黃仁龍指,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已在今年十月,向相關部門發出指引,要求他們在法改會報告書發表後六個月內,提交初步回應,十二個月內提交詳盡回應,相信可以改善情況。過去十五年,法改會就建議改革各項法例,一共發表三十一份報告書,過半未得到當局實施。黃仁龍指,法改事宜或涉及政策考慮,具爭議性,並非每份報告都可以在短期落實,律政司司長有責任敦促各部門,盡快處理法改會的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