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擬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加強規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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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20 17: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20 17:28
政府經諮詢後,建議成立新的法定機構「旅遊業監管局」,負責旅行社、領隊及導遊的發牌及監管工作,而現有的旅遊業議會,日後就負責協調業界、提供支援及協助當局處理突發事件。當局亦會設立上訴委員會處理不滿。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表示,監管局的理事會,主席及大部份成員都由非業界人士出任,不會被人質疑自己人管自己人,可以更有效監管。監管局的每年開支約五千萬至五千五百萬元,部份收入會來自發牌;當局會草擬法例,預計兩年半後交立法會審議,可望三年內實施。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歡迎政府的建議,認為可加強規管,提升公眾信心,對旅遊業有利,是三贏局面,他又希望新的監管機構內,有更多業界的代表。有旅行社就擔心,由外行人監管旅行社未必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