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,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批評,「法定假期」較「公眾假期」少五日,是對部份僱員不公平,張建宗表示,「法定假期」及「公眾假期」兩者性質並不相同,每年十二天的法定假期是僱主必須提供的福利,是經諮詢社會達成的共識,如果要增加,一定要審慎考慮,當局亦無意立法規定僱主須提高假日工作補償,以免鼓勵僱員放棄放假。統計處正調查本港僱員放假的數據,明年上半年交勞工處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