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足壇反賭案陸俊供認受賄涉4球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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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1-12-21 18: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-12-21 18:10
中國足壇反賭案繼續在遼寧的鐵嶺和丹東市中級法院審理,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,原國際級裁判陸俊及萬大雪、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等人受審。其中,楊一民被指控犯受賄罪,陸俊、萬大雪、呂鋒被指控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楊一民的庭審中午結束,內地傳媒報道,楊一民涉嫌十六度受賄,其中最大的數額,是一筆二十萬左右的賄賂,同時還有行賄人贈送的藥品,以及行賄人通過幫助他子女上學的賄賂。而央視披露,陸俊供認受賄八十一萬元,涉嫌操縱七場比賽,共涉及四間球會,分別是遼寧隊、沈陽華晨金客、山東魯能和上海申花。同時陸俊還作為中間人操縱了天津泰達與廣州松日的比賽,陸俊收受沈陽隊賄賂,買通松日故意輸給天津,從而達到沈陽護級的目的。而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,申花共出資五百五十萬行賄,陸俊與涉案的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,平分了其中的七十萬,其餘四百八十萬不知去向,有待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