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名十八至二十五歲青年,在網上訛稱招聘神秘顧客,叫求職者向財務公司借錢,到商店購物,再沒收款項及商品,各人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串謀詐騙罪,今早在區域法院宣判。其中兩名被告判入獄十六個月,其餘三人判入更新中心。暫委法官說,案中主謀仍逍遙法外,享受行騙得來的利益,考慮到五名被告年輕及認罪,其中兩人獲扣減三分一刑期。暫委法官又說,案中受害人大部分是大專院校學生,無賺錢能力,損失對他們造成很大影響,不過本案行騙手法簡單,只要他們稍作思考,可以避免受騙。案中九名受害人,向財務公司借款三十二萬九千,全部要自行還債,只有其中一人貸款不獲批,無受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