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關注雙非孕婦子女,取得居港權問題;政府指,修改基本法程序繁複、需時較長,無法解決迫在眉捷的問題,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,亦不贊成修改基本法,她說,基本法立法原意,是要父或母其中一方,在香港定居,子女才享有居港權,零一年莊豐源案終審後,人大法工委曾發聲明,表示關注到終審法院裁決,同釋法不一致,但當時特區政府基於某些考慮,無進一步行動。裁決至今事隔十年,特區應同中央商討,如何合適解決雙非孕婦問題。

曾任保安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,莊豐源案終審裁決後,特區政府無要求釋法,是因為當時部份人對釋法有顧慮,而當時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亦數目不多。行政長官參選人梁振英認為,無論提請人大釋法,抑或修改基本法,時間都較長,應該馬上用行政措施解決雙非孕婦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