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總理李克強去年八月訪港期間,引起連串保安風波。警方檢討報告指,警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確保副總理李克強的個人安全,同時有責任維護法治和協助市民和平示威。不過報告強調,風險評估顯示,政要安全受到威脅,警方需要制訂特別措施,以確保政要安全,做法與控制日常示威不同。報告提出六項建議,包括採取更有效溝通渠道,跟其他受影響政府部門協調;確保警察公共關係科和其他前線單位,在計劃和採取行動時,有良好互動;以及檢討現時對前線員工,與傳媒溝通的培訓等。報告下周一會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