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漢清今日約見外交部官員商討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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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2-03 01:2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2-03 01:22
正在北京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,今日約見外交部官員,討論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。胡漢清昨日與港澳辦法律司司長會面後說,九三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,已對中國公民的身份及居留權有共識,要父或母一方是香港居民,來港所生的子女才有居港權。他說,只要解封文件,講明立法原意,便可解決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。保安局晚上回應指,終審法院在莊豐源一案裁定,根據基本法廿四條,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,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,不論父母的居留身份,均屬香港永久性居民。有關判決已在入境條例反映,入境處是依法處理居留權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