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秘書處,上月訪問三十八名議員,了解他們對議員酬金的看法。大部分受訪議員認為,議員職務是一份全職工作 ,現時的薪津安排,不能反映他們的職責輕重及投放在議會工作的時間,又認為現時的薪酬水平,不能鼓勵有良好專業背景的人投身議會工作。調查又發現,大部分議員都贊同,薪酬應該與政策局局長薪酬的百分之五十掛勾,即大約每月十四萬一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