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龍江河受重金屬鎘污染事件,當局調查發現,是兩間企業違法排污造成。其中一間「鴻泉立德粉材料廠」,以隱蔽方式閉門非法生產及經營,工廠沒有建設污染防治設施,利用十多個大型儲存罐,儲存含高濃度鎘、砷及鋅等重金屬的強酸性廢液,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廢水;另一間「金河治化廠」,渣場存在滲漏,並通過溶洞排放污水入龍江河。當局已依法行政處罰兩間企業。廣西當局調查後,處分河池市處分九名官員,認為他們失職,要對鎘污染事件負責,其中副市長李文綱,被行政記過,環保局局長吳海愨,以及三名環保部門領導,被撤銷黨內職務及行政撤職。另外,河池市至今共有九名工廠負責人,涉嫌非法排污造成鎘污染被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