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民黨建議發醫療簽注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
本地
發佈時間 2012-02-08 18: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2-08 18:44
針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,新民黨提出,由內地公安部發出醫療簽注,限制內地人來港接受專科醫療服務,包括產子;至於接待內地孕婦的月子公寓或中介公司,就可視為教唆協助違反逗留條件,須負上法律責任。如果內地孕婦由不合資格人士接生,港府亦可以拒發出世紙。新民黨主席兼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指,有關建議符合基本法,認為若透過行政措施解決問題,就不用釋法或修改基本法。不過,有法律界人士指,「莊豐源案」已裁定中國公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,可享有居港權,本港行政機關必須配合,新民黨的建議可能引起司法覆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