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內地男子代考托福試入獄十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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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2-27 12: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2-27 12:02
三名內地男子,利用假身份証明文件,來港代人考「 TOEFL 」托福英文試,在荃灣裁判法院,被判即時入獄十個月。 裁判官 判刑時斥責被告明知而犯法,令國際認可的考試評估制度受損,行為可恥。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表示,三人在廣東省修讀外語課程,事件已知會學校,希望輕判。三名被告分別2 3至 24歲,上星期六在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,被考官發現護照有問題,於是報警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代他人考試,考獲80分以上,可得二千元人民幣報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