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民航處長林光宇內幕交易案,在東區裁判法院,裁定內幕交易罪名成立。裁判官指,雖然林光宇聲稱飲醉酒,開董事會前購入港機股票,但裁判官質疑林光宇飲醉後,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鐘,用電腦複雜操作,認為當時並無受酒精影響。

身為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的林光宇,涉嫌在前年六月,獲知太古將會收購港機股份後,偷步買入四千股,獲利近八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