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說,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「商品說明修訂條例草案」,不單把條例保障範圍,擴展至服務及預繳式消費,同時就威嚇、利誘等不良銷售手法,引入刑事罰則,她相信可以在今個立法年度推行,不過就冷靜期的設立,商界反響較大,預計要下一階段才研究。

劉燕卿說,消委會去年收到三千六百多宗,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,今年一月就有二百六十六宗,比之前幾個月,有下降趨勢,她相信同消委會最近點名批評,一些以不良銷售手法經營的美容及纖體公司有關。她又說,消委會正跟進三十多宗投訴,電訊商早前在短時間內更改服務合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