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會強調,接受款待及在深圳租屋事件中的幾位朋友,已認識多年,只是一般朋友,他絕不會容許友情影響公務的決定及公正性。他說,認識數碼廣播股東黃楚標多年,一年見約三次,數碼廣播的其他股東,例如夏佳理、鄭經翰等,亦與他及其他行會成員認識,因此行會在討論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時,決定毋須申報朋友關係,而他當時並無將在深圳租單位的計劃,跟數碼廣播的股東連繫,因此並沒有申報。對於被指自己與西隧大股東張松橋有交情,曾蔭權說,由於西隧加價,毋須政府審批,因此並無利益衝突。曾蔭權強調,自己是根據適用於行政長官的防止賄賂條例,公務員及問責官員守則的精神,考慮有關款待的邀請,但承認有關安排,已經不合時宜,因此邀請退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,成立委員會協助檢討有關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