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頂欣怡居拖延交樓兩業主分別獲償近五百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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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3-01 18: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3-01 18:34
兩名買入山頂豪宅欣怡居的買家,指發展商拖延交樓,時間長達三年,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賠償,獲判勝訴,發展商需分別賠償496萬及497萬元的租金及維修費。法官在判決時說,明白發展商資金短缺,負責人又患病,將屋苑建至可獲批入伙紙後就交樓,法官形容,屋苑環境好像「鬼域」,買家實際上只買入用圍板包著的一個地盤,大堂放滿雜物。樓盤發展商是百利大一間附屬公司,單位購入價分別是四千六百萬及四千七百萬,05年交樓,但裝修工程延誤達三年,至08年兩業主才分別將單位自住及出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