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宇署近日向旺角新填地街永昌大廈的六十名業主,發出傳票,指他們未清拆僭建物。但大廈業主立法團表示,有關工程去年十月經已按要求完成。負責跟進這幢大廈個案的屋宇署人員承認,從去年九月起,署方委派的顧問公司,沒有到過大廈視察,但強調按正確程序,業主和承建商完成工程後有責任主動通知署方,但署方沒接獲任何通知。署方現時會向大廈業主取證,期望檢控組撤銷傳票。屋宇署新聞組指,個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,不能透露個案細節。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屋宇署錯告,認為署方發傳票前理應主動視察,事件反映現時程序需要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