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再有報道指行政長官曾蔭權,零七年在澳門渡假時,曾經入住賭場酒店的豪華套房。身兼全國政協的自由黨主席劉健議說,如果他是獲得款待入住,是應該避嫌,如果是自費入住,法例並沒有規管。但她認為,身處高位的人士,是應該收歛一些。公民黨余若薇說,曾蔭權未有清楚交待收費,認為傳媒披露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,她要求上星期反對使用特權法的議員,在本月二十一日泛民在大會上再提出特權法時,給予支持。全國政協委員胡應湘認為,曾蔭權毋須辭職,因為未有證據證明曾蔭權有罪。他不認為曾蔭權在任,會影響廉署調查。另一位政協委員陳婉嫻重申,曾蔭權應該放假,由其他人署任,她認為這樣安排,對廉署調查工作較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