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曾蔭權委出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,向行政長官辦公室查詢曾蔭權在申報投資、利益和接受利益、款待方面的現行規訂有關資料,特首辦回應說,曾蔭權在零七年七月,採用新內部規定,特首在私人渡假期間,可考慮接受朋友邀請,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,為免引發利益衝突,特首會支付同等航程的市價交通費用,但特首辦並無有關規定,或曾蔭權出席私人活動的正式紀錄,而有關規定到近期才向外公布,曾蔭權早前表示,在去年四月接受朋友邀請,坐遊艇由澳門返港時引用有關規定。特首辦又說,特首不屬問責官員,但自願遵守政治委任官員守則,曾蔭權在零五年就職以來,一直奉行有關做法,但這方面特首辦並無相關文件,內部或公開錄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