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在本台節目指,正草擬私人修例草案,修改入境條例,按中央立法原意,規定只有父或母一方有居港權的嬰兒才能獲得居港權,不包括非法、臨時或逾期入境。公民黨議員梁家傑不同意以立法方式,修改終審法院對基本法廿四條的判決。他認為應該加強現行的行政措施,包括暫停所有雙非孕婦配額,以及在口岸加強人手,堵截雙非孕婦衝關。

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指,在雙非問題上,不贊成以釋法或者修法的方式解決問題,認為會影響本港的核心價值,中央亦未必支持。他建議用醫療簽注的形式,批核內地孕婦來港,無醫療簽注的雙非孕婦來港產子要受刑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