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學生會在報章刊登反對黑金政治的聲明,引起爭議。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說,當初學生會諮詢他法律意見時,他有看過聲明文稿,學生會亦接納他建議,刪除部份內容,但他不知道學生會用三十八萬刊登聲明。陳文敏說,由於有灰色地帶及具爭議地方,現時指聲明是否觸犯選舉法例,言之尚早,而學生會可向法院申請命令,若法庭接納他們並非蓄意觸犯法例,無其他意圖,只想表達對事件的關心,可頒令不需要學生會負上刑責。港大校長徐立之說,事前不知道學生會的行動,校方一向尊重學生會的獨立自主,若有需要,校方會提供法律援助。九間大學及大專院校學生會聯署聲明,指港大學生會的聲明,無清晰表達反對小圈子選舉的立場,令人覺得只針對行政長官候選人梁振英,而要求中央關注事件,亦有違一國兩制。選舉事務處說,不評論港大學生會的聲明,是否違反選舉法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