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調查梁振英及西九事件的專責委員會,召開首次聆訊,傳召四名官員作供。提名梁振英的會計界陳茂波指出,十名比賽評審員中,除梁振英遲交利益申報表外,另一個評審員劉秀成亦遲交表格。他又指,當時劉秀成正擔任一間公司的主要股東,但在表格上,報稱自己「並非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」。當年負責統籌比賽的前規劃地政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誠承認,當年給評審員填寫利益申報表的時間短促,在收回表格時,只是匆匆看了一看,認為委員報稱自己「並非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」,對評審團而言,不太重要。他又說,看不到任何理由,要懷疑梁振英或劉秀成,是蓄意漏報利益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