譚志源說不會要求新登記選民提交住址證明
本地
發佈時間 2012-03-19 16:47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3-19 16:47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,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指,截至本月十五日,選管會就去年區議會選舉,收到九千九百宗投訴,並向七千二百名選民發信,要求提供住址證明。另外,向涉及一屋多姓的選民登記地址,發出二萬一千封信,要求選民提交住址證明。譚志源說,由於市民反對,當局不會加強罰則或要求新登記選民提交住址證明。已登記及新登記選民,都有機會被要求提交住址證明,希望市民諒解及合作。公民黨余若薇指,有市民擔心搬屋後未有登記新地址,但仍在同一選區投票會否違法;民建聯葉國謙就指,政府未有界定,在香港工作,內地居住的港人能否投票。譚志源指,當局只針對虛假陳述,其餘大部分情況不會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