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表示,上周五他決定披露應該保密的消息,是考慮到公眾利益應凌駕保密守則。唐英年指,梁振英絕口否認他的指控,並稱他所說的跟事實不符,是有誹謗性,並違反選舉及舞弊條例中作不實言論的規定,所以就此去廉署備案,並發律師信予梁振英要求收回言論並道歉。對於近日多名前行政會議成員,沒有支持他的指控,唐英年回應說,這些行會成員,一是說要保密而不作評論,或者說無印象,並非說梁振英沒說過有關言論。唐英年重申,由於自己在場親耳聽到梁振英的言論,因此有強烈感受及記得很清楚,而時間則是03年七一幾十萬人上街後,行政會議討論是否繼續硬推廿三條的會議上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