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隱專員指壹傳媒兩雜誌偷拍藝人家居照違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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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3-28 11: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3-28 11:26
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兩份報告,指壹傳媒旗下的兩份雜誌《忽然一周》及《FACE》,用有計劃的監察方法,利用長鏡頭及放大器,偷拍三名藝人在家的私人活動,是嚴重侵犯個人私隱,包括《忽然一周》刊登一名藝人在家的全身裸照,以及《FACE》刊登兩名藝人在家的親密行為。專員蔣任宏認為,雜誌以不公平手法,收集藝人個人資料,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,指無論甚麼身份的人士,私生活都應受保護,不應被剝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