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隱專員公署,裁定壹傳媒旗下的兩本雜誌《忽然一周》及《FACE》嚴重侵犯個人私隱,用有計劃的監察方法,不分晝夜駐守多日,利用長鏡頭及放大器,偷拍藝人黃宗澤在家的全身裸照、陳自瑤及王浩信在家的私人活動。私隱專員蔣任宏說,三名藝人住在高層且面向山坡,不預期會被人拍攝到,蔣任宏又不同意,兩本雜誌辯稱,報道涉及公眾利益,指陳自瑤及王浩信、黃宗澤與另一名女藝人,在報道前曾否認同居,報道反映他們的回應不盡不實的講法。但蔣任宏認為是花邊新聞,指無論甚麼身份的人士,私生活都應受保護,不應被剝削,藝人可循民事索償。而兩本雜誌已提出上訴。蔣任宏又說,傳媒要在私隱權及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,但被問到唐英年僭建事件,傳媒從高空拍入屋,是否公眾利益凌駕私隱權,他就無評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