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聯會上月訪問六百多名市民,七成人每星期都要超時工作,當中三成人每星期超時工作十小時。九成半受訪者認為,超時工作應該要「補水」,大部份人認為最少是時薪的一倍半。工聯會指,本港勞工福利較很多發展中國家差,促請現屆或下屆政府,盡快立法規定每星期的標準工時為四十四小時。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相信,標準工時立法,會較最低工資困難,因為不少財團都會反對,她希望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履行競選承諾,處理標準工時問題,否則不斷落區聽民情亦無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