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。自由黨劉健儀同意以實用面積計價,但認為應容許發展商同時提供建築面積資料作比對。工聯會黃國健擔心,現時大部分二手樓仍以建築面積計價,規管措施可能會造成市場訊息混亂。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指,現時業界並沒有建築面積的統一定義,難以規管,規定發展商提供實用面積資料,是回應主流民意。她又指,二手樓有實物,未必需要整套新法例規管買賣,而根據地產代理常規規例,地產代理應向二手樓買家,提供單位的實用面積,買家亦可從差餉物業估價署索取有關資料,認為買家可作出比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