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,在去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前建成,風險不高、違規不嚴重的村屋僭建物,政府會給予機會,暫時不清拆。對於有鄉委會呼籲業主不登記僭建物,林鄭月娥說是不智,因為會被視為新僭建物,一律要清拆。林鄭月娥又認為政府已寬待村民,因為市區在二千年開始,已有一系列僭建物執法,並無登記制度。她不擔心鄉議局會訴諸法庭解決,認為最重要是依法辦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