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宇署專責小組,今日起對新界村屋僭建物,採取執法行動。首輪先取締嚴重及較高風險的違例僭建物,例如起至四層或以上的村屋,或在僭建物上構建的建築,最早六月底發出清拆令,但暫時不清拆去年六月廿八日前建成,風險不高、違規不嚴重的僭建物,但業主半年內要向屋宇署登記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說,任何呼籲業主不登記的行動都是不智,強調當局執法時會一視同仁,不擔心鄉議局訴諸法庭。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,批評登記制度只適用於新界,並不公平,不會呼籲原居民登記。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指,若有檢控個案,鄉議局會尋求法律意見,甚至出錢協助村民打官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