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議局重申村民自行決定是否登記僭建物
本地
發佈時間 2012-04-02 13:1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4-02 13:14
屋宇署專責小組,開始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執法。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重申,由村民自行決定是否向當局登記僭建物,他希望村民在收到清拆令後,拿去鄉議局,以考慮是否協助他們提出訴訟,以釐清法律觀點。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說,新界全部二十七個鄉委會有共識,不鼓勵村民登記僭建物,他認為政府在清拆僭建物時,要考慮安置村民,又說無論是否原居民,鄉委會都會提供協助。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被問到,村民會否阻撓屋宇署人員入村巡查,他說鄉村治安一向和諧,如果村民見到陌生人,會表現齊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