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有約二十名持中國護照的內地人,涉嫌違反過境安排被拒絕入境,今年頭兩個月,在羅湖同落馬洲口岸,共錄得超過一千宗同類個案。入境處表示,違規者為了不想回戶籍登記地辦理雙程證、貪方便或不想付款辦證,試圖利用護照來港,濫用內地人可免雙程證在港逗留七日的安排。入境處強調,無發現內地孕婦利用有關安排來港。入境處指,向入境處訛稱經香港過境至外地,一經發現,將被檢控,最高罰款十五萬及監禁十四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