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新科技署向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建議,撥款二億七千萬元,讓創新科技基金資助成立的四所研發中心,可繼續營運一至三年。創新科技署署長王榮珍表示,其中兩所中心,「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」及「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」,自零六年成立以來,表現令人滿意,並達到業界一成半的贊助水平,建議撥款將原定2014年到期的營運期,延長到2017年。至於「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」及「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」,雖然未達業界贊助水平,顧及業界認為有助支援發展,亦建議撥款延長營運至201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