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反駁政協委員劉夢熊有關村屋僭建物的講法,她說,一九六一年後落成的集體官批土地村屋,必須受到建築物條例規管,重建後亦需按法辦事,如鄉議局有足夠理據,提出司法覆核,政府無意見,她又強調,不會考慮收取容忍費或豁免費,給予村屋僭建物合法化,因為用錢解決違規問題,不符本港依法辦事的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