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揭發,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,向一名員工多發居所津貼及薪酬,金額超過200萬元。審計署調查發現,評審局在九六至零六年,向這名員工多發了近85萬的房屋資助;至零六年四月,評審局在未獲大會或當時的教統局局長批准下,把房屋資助拼入這名員工的合約薪酬,令他的每月薪酬較薪幅上限高7000至30000多元,截至去年十二月,已經向這名員工多發130萬元薪金。審計署要求評審局採取行動,追討多發給這名員工的居所津貼,並採取行動糾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