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,舉行公聽會‌。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反對政府一刀切,禁止發展商標示物業的建築面積,批評政府是「斬腳趾、避沙蟲」,忽視市場操作及買家期望有建築面積計價的資料。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建議,設立一至兩年過渡期,讓發展商同時提供兩種方式計價。但測量師學會及消委會都反對同時容許兩種計價方式,擔心會引起市場訊息混亂。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栢志高指,使用實用面積計價是合理方向,過去兩年審批售樓同意書時,已要求地產商提供實用面積,而且政府頒布條例後,要一年才生效,認為已有過渡期。